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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:农业水价改革将从三环节推进
字体:   文章来源:www.mwr.gov.cn  发布日期:2016-05-04  浏览次数:592
    本报北京4月29日电 (记者王浩)在国新办2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就《农田水利条例(草案)》的制定情况做了简要介绍。

  “我国已初步建成较为完备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,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2.39亿亩增加到9.68亿亩。”田学斌说,“但目前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发动、建设投入、规划统筹、运行维护、用水管理等制度还不健全,立法缺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田水利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。”

  《农田水利条例(草案)》将建管并重作为发展农田水利基本的原则:明确了管护主体,大中型骨干农田水利工程由专业组织管理;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通过明晰产权来落实管护主体;新建工程按照“先建机制、后建工程”落实管护主体。通过进一步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权、使用权和经营权,推行“两证一书一台账”的制度来明确各方的管护责任。按照国家财政适当补助,水费计提以及工程所有者、使用者分摊的方式,建立管护经费的合理负担机制。进一步健全农村水利基层服务组织和服务体系,发挥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的作用,培育和提高社会化的专业服务队伍。

  针对农业水价下一步的改革,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王爱国认为要抓好三个环节:一是加快完善灌排设施,配备完善计量设施,为实行总量控制、定额管理奠定基础;二是形成合理水价机制,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,既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,又能合理保障种粮等重要农产品用水的需求,同时总体上还不增加农民负担;三是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,促进合理用水、科学用水、节约用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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