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景天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-- 技术交流
 
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《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
字体:   文章来源:www.sxmwr.gov.cn  发布日期:2013-07-29 14:20:38  浏览次数:883
    7月26日,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,高票表决通过《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》,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是我省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,是新时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,标志着我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有了更为锐利的法律武器,对保证我省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,进一步促进“富裕陕西、和谐陕西、美丽陕西”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。

    自2010年12月25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修订以来,我省高度重视配套法规的制订工作,从2011年年初开始,成立专门机构、制定方案、落实人员、开展工作,在充分调研,反复论证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超前谋划,在水土保持法和原《实施办法》的基础上,进一步补充、细化和完善,强化了政府和部门的水土保持责任、水土保持方案制度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手段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规定。在适用范围、宣传教育、规划水保、治理规定、城镇水保、设施管护、生态补偿、监测工作、监管职责和处罚力度等十个方面有了突破,内容更符合我省的实际,更加科学、更加合理、更加有效、更加可行,必将对我省防治水土流失,保护生态环境,建设生态文明起到重要作用。

无标题文档
版权所有: 西安景天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:(029)86114583 传真:(029)86114583-604
地 址: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南段凤和路方圆工贸4楼 邮编:710016 邮件:xianjtgczx@163.com 陕ICP备08006894号